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纪要
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7日上午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会文主持会议,副主任黄世诚、刘芳芳、郭登良、符锡安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啸、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刚、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礼按、区法院副院长王晓、各镇街分管人大工作的领导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变更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时间的议案》。会议决定,原定于6月22日至24日召开的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推迟到6月29日至7月1日召开,其他不变。
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确认,邓立松同志当选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并予以公告。
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确认,截至目前,海口市龙华区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99名,出缺9名,应出席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代表为199名。
四、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会议决定,我区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由189名增加至256名。
五、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法院和区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任命:林梅意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雄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张国柱同志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林梅意同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林杏云同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珂同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瑞德同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余荣标同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六、会议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李会文主任亲自给林梅意、王雄、张国柱三位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林梅意、王雄、张国柱三位同志到宣誓台前,面向国徽,由林梅意同志作为领誓人集体向宪法宣誓。
出席:李会文 黄世诚 刘芳芳 郭登良
符锡安 王 若 王惟雄 卢家雄
刘 虹 苏关忠 苏海瑛 吴挺强
何 俊 张 坚 张冬梅 陈则壮
林 畅 林江川 徐文盛 崔丽英
符仍英 符史炐 符晓亮
请假:庄志勇 陈少萍 林 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