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和依法治省的目标要求,紧紧扣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这一“重中之重”,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精立多修,通过立法推进制度创新,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做好法规案审议工作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协调的基础上,2020年主要安排七个方面的立法项目:一是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直接相关的立法项目;二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立法项目;三是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立法项目;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项目;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立法项目;六是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的立法项目;七是其他方面的立法项目。具体如下:
(一)条件比较成熟、拟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28项)
法规名称 | 起草单位 |
二月常委会会议审议:
1.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已通过) |
三月常委会会议审议:
2.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已通过) | |
3.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已通过) | |
4.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已通过) | |
5.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 |
省委统战部(省侨办) | |
6.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已通过) | |
7.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改) | 省林业局 |
六月常委会会议审议:
8.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已通过) | |
9.海南省消防条例(修改) | 省应急管理厅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
10.打包修改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已通过) |
七月常委会会议审议:
11.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 | 三亚市政府 |
12.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省林业局 |
13.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 | 省检察院 |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 |
14.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省文明办 |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 |
15.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修改) | 省卫健委 |
16.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 省林业局 |
17.关于海南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 省财政厅 |
省税务局 | |
省资规厅 |
九月常委会会议审议:
18.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 海口市政府 |
19.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管理条例 | 海南海事局 |
20.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 | 省发改委 |
21.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修改) |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2.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 | 省住建厅 |
23.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 | 省市场监管局 |
24.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条例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十一月常委会会议审议:
25.海南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 省水务厅 |
26.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 | 省委政法委 |
省检察院 | |
团省委 | |
省人大社会委 | |
27.海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 省农业农村厅 |
28.打包修改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信息化条例(省工信厅)、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 法(省民政厅)、海南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规定(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
(二)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37项)
法规名称 | 起草单位 |
1.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商品出岛监管办法 | 省交通运输厅 |
海口海关 | |
2.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省发改委 |
3.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 | 省资规厅 |
4.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专业资格备案和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 省委人才发展局 |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 |
省人大社会委 | |
5.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注销条例 | 省市场监管局 |
6.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改) | 省林业局 |
7.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修改) | 省农业农村厅 |
8.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 | 省市场监管局 |
9.海南省医疗保险条例 | 省医保局 |
10.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修改) | 省生态环境厅 |
11.海南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 省公安厅 |
12.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条例 | 省工信厅 |
省委网信办 | |
13.海南自由贸易港移民与出入境管理条例 | 省公安厅 |
14.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 | 海口市政府 |
15.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综合保税港区管理条例 | 海口市政府 |
16.海南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 省知识产权局 |
17.海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 省发改委 |
18.海南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 | 省司法厅 |
19.海南经济特区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管理条例 | 省农业农村厅 |
20.海南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 | 省农业农村厅 |
21.海南省游艇管理条例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商务厅 | |
22.海南省公路条例(修改) | 省交通运输厅 |
23.海南省绿色建筑管理条例 | 省住建厅 |
24.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改) | 省住建厅 |
25.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修改) | 省资规厅 |
26.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改) | 省残联 |
27.海南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 | 省应急管理厅 |
28.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省应急管理厅 |
29.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修改) | 省公安厅 |
30.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 省旅文厅 |
31.海南省旅游条例(修改) | 省旅文厅 |
32.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若干规定(修改) | 省委统战部 |
省人大常委会民宗工委 | |
33.海南省殡葬管理规定 | 省民政厅 |
34.海南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 | 省军区 |
省委军民融合办 | |
35.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修改) | 省国资委 |
36.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修改) |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
37.海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此外,审查批准一批市和自治县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二、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创造性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依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性法规。继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当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2020年,《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修改)等7件法规项目应重点向省委报告。其他重大立法项目需向省委报告的,及时向省委报告。
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开放决策相衔接,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及时落地实施,推动制度创新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和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工作,将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作用贯穿立法计划制定、法规起草、法规草案审议等立法工作全过程。对省政府部门承担起草任务的项目,省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压实相关责任,督促完成相关任务。加强对有立法权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深入开展研究论证,继续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注重“小切口”立法,写好“关键的那么几条”,防止照抄照转、“大而全”、“小而全”,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确保每一项制度可执行、易操作、真正管用。
坚持舆论引导,做好立法宣传工作。加强和改进立法宣传工作,把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立法宣传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探索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讲好立法故事,把法规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增强社会法治观念,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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