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钱冰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佳敏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谢垂光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轶人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政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伍柄霖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廖长荣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翼腾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决定任命:
汪忠学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钱冰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汪忠学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军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佳敏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昌盛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杰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邱甜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寿松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廖长荣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林坚武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谢垂光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
谢垂光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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