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2147 号)
代表团:万宁
提建议人:彭赛兰
建议内容:
一、试点研究的概念
对食用槟榔产品,在一定范围内,作为药食同源物质,研究解决食用槟榔产品为地方特色食品身份问题。
一定范围包括:试点区域(海南、湖南,自贸港政策)、试点原料(海南槟榔)、试点企业(以谁投资、谁试点、谁受益为原则选择参与试点企业)、试点产品(试点企业确定)。
二、试点研究的目的
目前大部分专家认为我国食用槟榔是国家药典中的大腹皮。
以试点方式,突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除外)等不得制定地方标准”的规定,解决食用槟榔地方特色食品的身份问题。
三、试点研究阶段目标
1.推动实现湖南、海南两省成立槟榔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两省同心协力推进;
2.1-2年,着力清除故意和有组织妖魔化食用槟榔的主要来源,缓解舆情;争取槟榔花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
3.经过3-4年左右的深入研究、确认产品安全性和舆情缓解等条件下,争取在海南省进行食用槟榔药食同源试点。
四、试点研究可行性
1.食用槟榔几百年药食同源的事实。
2.作为地方特色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一种吃的东西不是食品、夕阳产业)。
3.技术可行性:原料初步毒理试验结果没有问题;口腔健康影响原因初步判断(槟榔干坚硬),产业技术进步已经基本解决纤维软化问题;产品进一步提升安全性的可能性。
4.政策可行性:槟榔产业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海南自贸港的特点是农村比重大,难点在农村;海南特色千亿产业;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
建议: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有计划成体系地加强与国内外权威机构和专家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凝聚共识,缓解国内、国外舆情;同时着力研究槟榔产品食用安全性,解决食用槟榔产品为地方特色药食同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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