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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下设选举任免联络室(副厅级,内设选举任免处、代表联络处)、秘书处、信访处、组织人事处(与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各种会刊材料的编印工作。
(2)负责协调和安排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
(3)根据领导要求起草领导讲话和其他综合性文稿。
(4)负责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收发和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以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以及上报省委、全国人大办公厅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文稿;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规和决定、决议的上报备案工作。
(6)负责常委会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7)承办常委会机关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全省各级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
(9)负责省人大机关年度行政经费预算的编制、财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0)承担内宾接待工作,负责同全国人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的工作联系;负责与省内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及乡镇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工作。
(11)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向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并负责催办督办。
(12)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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