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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处级)、预算审查监督处,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关于财政经济的人大各项业务工作。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省发展计划厅、财政厅、经济贸易厅、交通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审计厅、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信息产业局、统计局以及金融、邮电、航空、海关等单位。
  2、开展立法调研,承担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法规草案的初步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
  3、负责对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报告和建议。
  4、对省人民政府和海口市人民政府报送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相关的备案规章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送主任会议决定,并对有关部门执行常委会撤销不适当规章的决定情况进行督查。
  5、承担与各工作委员会相关的工作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6、围绕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7、督促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相关的代表议案,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8、处理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省人大常委会交付处理的相关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时向大会主席团或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9、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下达给本工委的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
  10、承担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的初审工作;审查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提出审查报告;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立项监督和督促实施;对国民经济和财政预决算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和建议。
  11、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及负责人

 主 任: 郭长春
 委 员: 王光兴、刘伯泉、邓传明、魏建舟、叶 茂、邓赣平、郭玉民、冷明权、严妙政
 办公室主任: 严妙政
 预算审查监督处副处长: 符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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